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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福建工程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发布时间 :2013-08-02 浏览次数:1233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 “关于下达2008-2015年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学科名单的通知”(学位[2013]15号),指出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福建工程学院被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3个学科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特对此通知进行了转发。
      福建工程学院2008年被确定为2008-2015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多年来,学校以推动内涵建设为核心,以立项建设的授权学科为重点,全面加强学科建设,在人才队伍、科研水平、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学术交流、条件建设、组织管理、研究生培养工作准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12月,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3个学科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授权学科验收,学校通过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整体验收。2013年7月1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正式批准。
      成功跻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福建工程学院发展进程中迈出的关键性一步,对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增强核心竞争力、凸显学科特色和优势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我校更好服务福建经济奠定了坚实基础。(研究生处、学科办供稿,宣传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