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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03 浏览次数:148

 

 

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闽工院〔2015〕研13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进度整体安排,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严格按照《福建工程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试行)》(闽工院研〔20147号)关于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期末课程考核工作。

2、组织教学的单位都须在考试前,至少提前一周时间,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安排通知研究生,并将学位课程考试安排表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组织检查课程考试情况。

二、总体安排 

1、考试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 

2、考试方式 

公共英语必修课由开课学院统一组织闭卷考试,其他课程由任课教师组织;专业课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或考查。

3、缓考或补考安排 

修读课程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论处,缺考科目的成绩按“0”分记入研究生学习档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应在考试前一周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导师、学院审核,提交研究生处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参加下一年级研究生的考试,并按实际分数记录成绩。

三、成绩及归档处理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和归档工作的通知》(闽工院〔2015〕研 9 号)关于“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考查和课程考试归档材料”的工作要求,各相关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做好考试课程和考察课程的教学规范管理工作。

2、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应及时将考试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从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成绩表》并签字,连同试卷上交保存。校级公共课试卷等材料由开课学院(系、部)、院管课程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按《福建工程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妥善保存。开课所在院系在下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将所有课程的《研究生成绩登记表》整理一份并加目录清单,送研究生处存档。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各单位在考前应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文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诚信考试。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研究生处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3、各单位研究生秘书为相应考场的监考责任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研究生处

                         2015年7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