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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调档、定向就业协议签订、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发布时间 :2020-06-01 浏览次数:1620

我校2020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定向就业协议》将于近期由各招生学院分别陆续发放,请考生注意查收。

  

(一)非定向生调档:

招生学院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审查档案以备正式录取。《调档函》邮寄至考生本人,邮寄地址为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近期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邮寄地址或邮寄方式有变更,请务必提前联系招生学院。考生收到后请持《调档函》自行与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按照时间要求将档案邮寄至我校相关招生学院。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正式录取。

请各招生学院于625日前,将考生人事档案接收情况(或《暂缓调档证明》接收情况)报送研究生处。未反馈档案信息的考生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调档函》均由招生学院统一寄送,考生请勿进校领取。

2、外校应届生同时发放《调档函》和《高校应届生暂缓调档证明》。考生收到后请将《调档函》交给所在院系党委,先由院系出具《暂缓调档证明》,个人档案待毕业整理完毕后再邮寄至招生学院。

3、本校应届生可由相关学院辅导员协调办理调档事宜。

  

(二)定向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定向生可不调档,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并按照时间要求邮寄至招生学院。请考生务必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正式录取。

请各招生学院于625日前,将接收到的《定向就业协议》汇总整理,报送研究生处。未签订协议的考生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组织关系转移:

 1.省内党员无需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外党员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携带,报到时交给所在学院。

 福建省内新生党员:由个人和原所在学校(单位)党组织通过党员e家系统进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e家系统上提交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前请先咨询所在学院接收的党支部具体名称,不需要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
   福建省外新生党员:应经所在地省(市、区、县)委组织部(或工委、高校党委)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共青团员报到时,请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登录“福建共青团”公众号“智慧团建”系统“组织关系转接”模块提交转接申请(组织转接需明确具体学院、具体团支部)——等待转出组织审批——等待转入组织审批——等待分配团支部——完成团组织关系线上转接。

 (相关团籍档案等纸质材料一般已含在学籍档案内,通过调档函一起寄到招生学院)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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