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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11 浏览次数:361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闽工院研工〔20171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加本次评选的优秀学位论文,主要为202091日至2021831日获得我校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参评资格

参评的硕士学位论文一般用中文撰写,论文送审及论文答辩成绩均不低于80分。

三、评选标准

(一)论文选题具有本学科的前沿性,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科研成果要求

1.至少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参评人第二作者)在权威期刊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直接相关的论文。

2.所有提供的发表的论文应以参评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参评人第二作者);论文、专利和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有关,且应署名福建工程学院,有多个署名单位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福建工程学院。发表论文刊物类别界定参照我校科研处相关规定文件执行。专利应获正式授权(即取得正式专利证书)。

四、评选名额和办法

评选根据本年度授予学位研究生人数以及学位论文的质量和研究成果,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不符合参评标准的论文,一律不参加优秀论文的评选。通过学位点初评推荐、研究生处复评的方法,各学位点具体名额不超过当学年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20%,小于1的按1人计,大于1的按四舍五入计。

五、网上申报和学院初评

(一)凡符合参评资格和评选基本要求者,可于202197日前进行申报,填写《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1)。导师要对研究生填写的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信息认真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并对研究生参评情况给出综合意见,须明确是否同意申报。

(二)学位点根据《福建工程学院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方法与程序进行初评。评审结果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

(三)学位点所在学院领导根据初评情况填写推荐意见。

六、纸质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学生材料

1.参评的论文全文复印件2份。

2.申报表成果栏中提及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文章、专利、成果等材料的检索报告1份。

3.将上述材料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贴上学院、专业、研究生姓名、学号。

(二)学院材料

学位点提交《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yjsc@fjut.edu.cn

(三)报送要求

上述材料请于921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

七、其他事项

各学位点可在本次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一名参加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名单请在汇总表中备注。

附件:

1.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表

2.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