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8 浏览次数:761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修订)》(闽工院研工〔2019〕8号)文件要求,就本学期硕士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0级硕士研究生以及往年未开题的研究生。
二、时间要求
开题报告工作完成最后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未按期开题或重新开题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送审等时间相应顺延。
三、开题组织
各学院应于开题报告至少前3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将公示链接发送至研究生处,公示前研究生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并通过导师审核。
开题报告模板请至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服务中心——常用下载——学籍培养与管理)。其他具体要求按照《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修订)》第一条执行。请各学位点、学院、相关导师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
研究生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