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5 浏览次数:1477
各学位点: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闽工院研工〔2020〕18号)文件,决定开展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20级、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定向)。
二、评定原则
评定过程和评定结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工作安排
1.申请者填报《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或《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好后交导师签署意见,连同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按目录顺序装订)等材料,于10月7日前交所在学位点研究生教学秘书。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
2.10月15日前,各学位点组织评选,推荐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各学位点在相关学院公示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初评名单。
3.10月22日前,各学位点将初评结果报送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四、注意事项:
1.新生奖学金评定参照《福建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奖助政策规定执行。
2.各学位点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安排,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专此通知。
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