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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17 浏览次数:602

各学位点: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闽工院研工〔2022〕12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具有2022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教师可申请相应学位点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认定范围为4个学硕点: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设计学;4个专硕点:能源动力、机械、工程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电子信息。

    二、认定依据

招生资格基本条件由各学位点制定,且不低于《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闽工院研工〔2022〕12号)文件规定的导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三、时间安排

    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程序由各学位点组织实施,认定名单经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7月1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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