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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十四五”期间重点学科立项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06 浏览次数:11

闽工院研工〔202242


各部门、各单位:

《福建工程学院“十四五”期间重点学科立项建设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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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十四五”期间重点学科

立项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福建工程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福建工程学院“十四五”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专项规划》,加快推进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加快推进我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扩容提质,经研究,决定开展“十四五”期间校级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建设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服务现代化产业需求

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建设,围绕土木工程安全服役、新材料、现代物流与交通、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信技术、绿色环保、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海洋经济等现代化产业需求布局重点学科。

(二)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制造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福建省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主战场,面向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三)聚集学科优势特色

优先支持具有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潜力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学位点申报政策的学科。申报学科应凝练学科方向,促进学科错位竞争、特色办学和多样化发展。每个二级学院原则上重点建设一个学科,进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建设措施,加强建设,保证质量。学校按照每个学院一个重点学科的原则进行资源配置。

二、重点学科

(一)A类重点学科

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

(二)B类重点学科

设计学、城乡规划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软件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法学。

C类重点学科

建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船舶与海洋工程

三、建设要求

(一)培育周期

重点学科培育周期为3年(2023-2025年)。

(二)建设规划

1.建设目标

各学科要围绕福建省产业经济重大需求或本学科学术前沿突破,结合我省、区域和学科发展实际,统筹谋划,科学合理确立发展目标。

2.学科方向

强化学科方向的内涵发展。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对重点领域的需求凝练学科方向内涵的特色,以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新兴领域的发展趋势增强学科方向内涵的前沿性,每个学科重点建设3-5个学科方向。

3.建设内容

各重点学科围绕优势学科方向打造由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青年博士组成的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学术中心以企业为中心的产学合作中心等学科资源平台,组织科研创新、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水平,加快形成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

探索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按照优势学科方向优化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建设高水平研究生导师团队,开发和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学资源,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

各学科制定切实可行的总体和年度建设规划与建设措施,并提出可考核的预期成果目标。其中博士硕士点培育学科预期成果目标不低于《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以下简称《基本条件》)中的基本条件。

(三)督查落实

学校将加强督查,追踪问效,对培育项目年度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各学院年度绩效和学科建设投入的参考依据。培育项目采取动态调整制度,对立项建设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学科,调整出培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