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15 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修订)》(闽工院研工〔2022〕25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的榜样示范作用,现决定开展福建工程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级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二、工作安排
(一)评选时间
5月30日各学位点将初审合格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二)材料上报
申请者填写《福建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附成绩单复印件、《学位论文送审评阅意见书》复印件、《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各类证书复印件等。学位点负责审查、汇总,并填报《福建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后一并上报研究生处。
以上材料采用A4纸张,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位点要在党政领导下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选工作,严格按照《福建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修订)》(闽工院研工〔2022〕25号)文件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位点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选资格,对已发证书的将予以追回。
(三)各学位点的评定比例不超过2020级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
附件3: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