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26 浏览次数:17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范》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2级硕士研究生以及往年未开题的研究生,要求已通过论文选题审核。
二、时间要求
开题工作完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未按期开题或重新开题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送审等时间相应顺延。
三、开题组织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开题工作,各位研究生务必提前3天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并通过导师审核。开题公告至少提前2天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向研究生处报备。
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