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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14 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福工大研工〔2023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2024学年毕业研究生。

二、参评资格

参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论文送审(2份)及答辩成绩均不低于80分。

三、评选标准

(一)论文选题具有本学科的前沿性,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创新,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科研成果要求

1.至少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参评人第二作者)在 “三高论文”AB类期刊发表(含录用)一篇与学位论文直接相关的论文。

2.作为参评科研成果的论文均应以参评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参评人为第二作者;专利均应以参评人为第一发明人且导师为发明人之一,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且参评人为第二发明人。科研成果均应与学位论文有关,且单位署名为福建理工大学,有多个署名单位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福建理工大学。发表论文刊物类别界定参照《关于支持高质量学术论文产出的试行办法》(闽工院科研〔20232号)执行,专利应获正式授权。

四、评选名额

评选应根据学位论文的质量和研究成果,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不符合参评标准的论文,一律不参加优秀论文的评选。各学位点具体名额不超过当学年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小于1的按1人计,大于1的按四舍五入计。

五、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者于522日前进行申报,填写《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表》,经导师推荐向学位点提出申请,提交参评论文和有关材料。导师要对研究生填写的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信息认真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并对研究生参评情况给出综合意见,须明确是否同意申报。

(二)各学位点在限额范围内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处。如学位点无符合评选标准的论文,允许空缺。

六、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1);

2.《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学位论文全文;

4.申报表成果栏中涉及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文、专利及其他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录用通知、专利证书,奖状证书等复印件

5.学位点公示材料。

(二)电子材料

1.《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1);

2.《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报送时间

上述材料请于531报送研究生处。电子材料发送yjsc@fjut.edu.cn,命名为“XX学位点优秀学位论文材料”。

七、其他事项

各学位点可在本次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一名参加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名单请在汇总表中备注。

 

 

附件:

附件1: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表.doc

附件2: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关于印发《关于支持高质量学术论文产出的试行办法》的通知.doc


 

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202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