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28 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范》(福工大研工〔2024〕1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3级硕士研究生以及往年未开题的研究生,要求已通过论文选题审核。
二、时间要求
开题工作完成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未按期开题或重新开题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送审等时间相应顺延。
三、开题组织
开题报告以正规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专家组至少由5名本学科研究生导师组成,研究生进行口头报告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书面报告字数不少于5千字。
研究生须提前3天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并通过导师审核,明确填写开题时间、地点和评审专家。开题公告至少提前2天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向研究生处报备。
开题结束后10天内,研究生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开题报告,并重新上传修改后的开题报告(PDF格式,首页意见栏签署完善后扫描),同时将报告纸质材料交给研究生秘书。秘书应在开题结束后20天内对报告进行形式审核并在研究生系统录入开题结论。
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