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厅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24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24〕21号),为加快推进我校工程硕(博)士人才培养改革,提升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现组织我校相关学位点开展试点申报工作。
请各有关学位点高度重视,积极对照省教育厅遴选条件,聚焦国家战略和我省重大产业布局,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以科学研究、服务行业人才需求等为抓手,组织申报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培改革试点。申报学位点应与重点企业已建立稳定的联合培养关系,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有长期合作基础,在人才培养、技术攻关、项目开发、成果运用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请各有关学位点按照《福建省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撰写提纲》(见附件)要求撰写试点工作方案、整理对应支撑材料(相关科研项目、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等工作基础应确认真实有效),并于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前报送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fjut.edu.cn。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3085。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