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和范围
1.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认定按照《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附件1)执行。
2.认定范围为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领域),详见附件2。
3.各学院、研究院相关学科专业符合要求的教师均可申请认定导师任职资格,其中:
(1)2022年已认定导师任职资格的教师已满3年任期,应重新提交申请,同时应提供2次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导师培训证明。
(2)2023年、2024年已认定导师任职资格的教师,同一学科专业本年度无须重复认定。
二、认定类别
1.以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意见为指导,分类建设导师队伍,发挥行业导师作用,加强与行业头部企业等单位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形成“一院一企一特色”。
2.认定导师类别分为:学术导师(第一导师)和产业导师。
3.校内专业学位导师根据合作基础和培养需要,向所在学院推荐产业导师人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每个学院审核推荐选聘产业导师原则上不超过10名。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人填写相应《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佐证材料)和《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名单汇总表》,并于4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招生学院。
2.招生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员师德师风等严格把关,并于5月10日前报送学位点负责学院。
3.学位点负责学院根据要求做好评审工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请于5月26日前将评审结果(公示文件、汇总表、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研究生处邮箱:yjsc@fjut.edu.cn,邮件主题请以“学院名称+报送导师申请汇总表”命名。
四、其他事项
1.各学位点负责学院应具体制定不低于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的招生资格认定办法,并按相关程序组织认定导师招生资格。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和导师招生资格名单请于8月31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导师招生资格名单应同时在本院网站发布。
2.各招生学院应结合2025年招生情况和本院导师招生资格认定情况,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办法。招生名额分配应优先考虑重点学科方向、重要学科平台、高层次大经费科研项目和学术骨干的需要。原则上,导师每年硕士生招生人数不超过6名,总招生人数(含延期未毕业)不超过18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和海外来华留学研究生不受此限额。首次以第一导师身份招生的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招生名额分配办法和分配名单请于8月31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591-22863085
邮箱:yjsc@fjut.edu.cn
附件:
1.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
2.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点一览表
3.关于支持高质量学术论文产出的试行办法
4.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免评审)
5.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学术型)
6.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专业学位)
7.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产业导师)
8.福建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名单汇总表
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