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 诚、 勤、 勇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9-30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做好本学期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根据《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福工大研〔202517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

研究生至少在预答辩前3天通过研究生系统提交申请,并经导师等相关负责人审核;预答辩时间、地点、委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除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外,预答辩应当公开举行。各学院须提前2天学院网站公布预答辩公告,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预答辩委员会由至少5名本学科硕士生导师组成,导师可以作为评审委员参加所带研究生的预答辩其他要求及预答辩程序由各学院自行制定,或参照答辩组织

预答辩时间与论文提交送审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周

    二、学位论文预查重

学院可在论文提交送审前进行预查重每篇论文仅可检测1次,检测结果仅供研究生导师参考,学校不对此结果进行处理。

请各学院自行统计本学期需送审的论文篇数,然后统一向研究生处申请预查重权限

    三、学位论文查重及送审

预答辩通过的研究生(要求教学秘书在系统完成预答辩成绩核对),在满足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开题报告满10个月并通过中期检查的前提下,在系统提交论文送审申请并上传送审论文(PDF格式,请勿加密),经导师等相关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查重和送审。

用于查重和送审的论文应是学位论文全文(含封面、扉页、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个人简历等各部分),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3万字,格式应符合《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要求》(附件1)文件规定。论文不得出现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姓名。

查重和送审结果按照《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附件2)执行。

    四、论文修改报告

送审成绩返回后,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导师务必对论文修改情况严格把关。修改完成后研究生按系统提示提交修改报告,报告应详细说明修订情况,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五、科研成果

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须在系统“论文、科研成果管理”模块完成科研成果的登记和审核。

审核流程:

a.明细审核:秘书根据纸质佐证材料逐项审核科研成果真实性,佐证材料留档;

b.总审核:秘书审核科研成果是否达到学位点培养方案要求。

六、学位论文答辩

通过论文送审且达到答辩要求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论文答辩。研究生至少在答辩前3天在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各学院审核答辩申请,检查其科研成果是否满足培养方案要求,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安排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委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除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外,答辩应当公开举行。各学院须提前2天在学院网站公布答辩公告,并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答辩委员会由至少5名本学科硕士生导师组成,导师不能作为评审委员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送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阅。答辩会现场应悬挂横幅“XX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应着正装。具体答辩要求及程序按照《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附件2)执行。

从答辩申请至答辩完成期间,各学院应组织研究生及时完成学位申请相关材料的填写与签署,包括但不限于《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批情况表》及《答辩表决票》等。

七、学位申请

1.答辩后论文上传

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在系统“毕业与学位论文”模块上传答辩后论文(PDF格式,请勿加密)并通过导师审核,该论文为最终定稿的论文,须和报送的纸质论文完全一致。论文封面须有答辩委员会主席手写签字,授权页须有研究生及导师手写签字,签字日期要填写,论文类别要勾选,字迹要清晰。

如无特殊情况,学位论文均属于公开论文,如须延迟公开,请根据《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限制级学位论文管理办法》(附件3)填报《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限制级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从研究生处官网下载,一式两份),申请表经学位点审批通过后,一份随论文装订于授权页之后,另一份交至研究生处。

2.定稿论文抽检

研究生处按20%比例抽取答辩后论文进行再次查重检测,若检测不合格将采取相应处理。

3.学位申请材料审查

各学院务必仔细审查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组织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完成学位申请材料中《授予硕士学位审批表》意见的签署。

会后将审批通过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1本(蓝色封面,封面和授权页须为手写签字,不得使用电子签或扫描件,且内容和系统提交的电子版完全一致)提交至研究生处。

4.毕业信息、学位信息核对

研究生在系统核对“学位证书信息”与“毕业证书信息”,务必仔细核对本人基本信息是否正确,照片是否与学信网照片一致等。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后,秘书进行学位名单与毕业名单的审核,并选择相应毕业/授学位年度、毕业/授学位批次。

 

附表: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事项

时间

1

学院开展预答辩

各学院自行安排

2

学院开展预查重

各学院自行安排

3

学校查重与送审

10月31日

4

学院开展答辩

各学院自行安排

5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各学院自行安排

6

学院报送定稿论文和学位申请材料

2026年1月2日

7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另行通知

 

 

   附件1: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要求.docx

  附件2:关于印发《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附件3: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限制级学位论文管理法.docx                         

 

 

 

                             

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202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