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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04 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福工大研〔2025〕1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4级硕士研究生以及往年未开题的研究生。

学位论文开题前,研究生必须通过选题审核。

    二、时间要求

    开题工作完成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因特殊情况需推迟者,需提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并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审批。

    三、开题组织

    开题报告以正规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专家组至少由5名本学科研究生导师组成,研究生进行口头报告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书面报告字数不少于5千字。
    研究生须提前3天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并通过导师审核,明确填写开题时间、地点和评审专家。开题公告至少提前2天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向研究生处报备。

    开题结束后10日内,通过开题的研究生应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将修改后的报告扫描为PDF文件(所有意见栏须签署完整)重新上传,同时将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秘书存档;未通过开题的研究生亦需重新上传完整的开题报告(所有意见栏签署完整并扫描为PDF),并同步提交纸质版至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秘书应在开题结束后20日内完成开题报告的形式审核,并在研究生系统中录入开题结论。

    开题报告通过者,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未通过者须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且至少间隔一个月后方可申请二次开题。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论文选题。如在论文撰写过程中确需对选题进行重大调整,须重新进行开题。

 

    附件1:关于印发《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附件2: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doc

 

 

                                     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