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工作,根据《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福工大研〔2025〕1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
各学院须于3月31日前完成预答辩工作。研究生应至少在预答辩前3天,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申请,经导师及相关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预答辩时间、地点及委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除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外,预答辩应当公开举行。各学院须提前2天在学院网站发布预答辩公告,并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预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硕士生导师组成,导师可作为委员参加其所指导学生的预答辩。其余相关要求及预答辩具体程序,由各学院自行制定,或参照正式答辩组织实施。
预答辩时间与论文提交送审时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周。
二、学位论文预查重
各学院可在论文提交送审前组织预查重,每篇论文仅限检测1次。检测结果仅供研究生及导师参考,学校不作统一处理。
请各学院自行统计本学期拟送审论文篇数,统一向研究生处申请预查重权限。
三、学位论文查重与送审
论文查重与送审工作分两批次开展,第一批次为4月8日,第二批次为4月15日。研究生可根据论文修改完成情况,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批次参加。
已通过预答辩(教学秘书须在系统完成预答辩成绩核对),且满足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开题报告满10个月并通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可在系统提交论文送审申请,上传PDF格式、未加密的送审论文。经导师及相关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查重和送审。
用于查重和送审的论文须为学位论文完整版本,包含封面、扉页、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个人简历等全部内容,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3万字,格式严格遵照《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要求》(附件1)执行。论文中不得出现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姓名。
查重与送审结果处理,按照《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附件2)执行。
四、论文修改报告
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后,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导师应对修改质量严格审核把关。修改完成后,研究生须按系统要求提交论文修改报告,详细说明修改内容及落实情况,未按要求提交或说明不充分的,不予审核通过。
五、科研成果
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须在系统“论文、科研成果管理”模块完成科研成果登记和审核。
审核流程:
a.明细审核:教学秘书根据纸质佐证材料逐项核验科研成果真实性,佐证材料留档;
b.总审核:教学秘书审核科研成果是否达到学位点培养方案规定要求。
六、学位论文答辩
各学院须于5月22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过论文送审且满足答辩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须至少在答辩前3天通过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各学院对答辩申请进行审核,检查科研成果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要求,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安排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及委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论文外,答辩应当公开举行。各学院须提前2天在学院网站发布答辩公告,并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硕士生导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作为评审委员参加其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学位论文须在答辩前送达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答辩会现场应悬挂“XX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横幅,研究生须正装出席答辩。其余要求与程序按照《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附件2)执行。
自提交答辩申请至答辩结束期间,各学院应组织研究生及时完成学位申请相关材料的填写与签章,包括但不限于《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批情况表》及《答辩表决票》等。
七、学位申请
1.答辩后论文上传
通过答辩的研究生,须在系统“毕业与学位论文”模块上传答辩后定稿论文(PDF格式,不得加密),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提交。该电子版论文为最终定稿版本,须与报送的纸质版论文内容完全一致。论文封面须有答辩委员会主席手写签字,授权页须有研究生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字,签字日期如实填写,论文类别按要求勾选,所有签字字迹需清晰可辨。
无特殊情况的,学位论文均按公开论文管理;确需延迟公开的,须依据《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限制级学位论文管理办法》(附件3),填报《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限制级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表》(从研究生处官网下载,一式两份)。申请表经所在学位点审批通过后,一份随论文装订于授权页之后,另一份提交至研究生处备案。
2.定稿论文抽检
研究生处将按20%的比例,对答辩后的最终定稿论文进行再次查重检测。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将依据相关规定采取对应处理措施。
3.学位申请材料审查
各学院须严格审查研究生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组织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完成学位申请材料中《授予硕士学位审批表》的意见签署工作。
会议结束后,须将审批通过的学位申请材料,及最终定稿的纸质版学位论文1本(蓝色封面,封面、授权页均须手写签字,严禁使用电子签或扫描件,内容须与系统提交的电子版论文完全一致),统一提交至研究生处,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3日。
4.毕业信息、学位信息核对
研究生须在系统中核对“学位证书信息”与“毕业证书信息”,务必仔细核查本人基本信息准确性、照片与学信网照片一致性等关键内容,确保信息无误。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后,教学秘书需完成学位名单与毕业名单的审核工作,并准确选择对应毕业/授学位年度及毕业/授学位批次,确保名单信息规范无误。
附表: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 事项 | 时间 |
1 | 学院开展预答辩 | 截止至3月31日 |
2 | 学院开展预查重 | 各学院自行安排 |
3 | 学校查重与送审(第一批) | 4月8日 |
4 | 学校查重与送审(第二批) | 4月15日 |
5 | 学院开展答辩 | 截止至5月22日 |
6 |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各学院自行安排 |
7 | 学院报送定稿论文和学位申请材料 | 截止至6月3日 |
8 |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6月中旬 |
9 | 学校召开毕业典礼,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6月中旬 |
附件2:关于印发《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