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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15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研究院:

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和范围

1.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认定按照《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修订)》(附件1)执行。

2.认定范围为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含目录外二级学科)和1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含专业领域),详见附件2。

3.各学院、研究院相关学科专业符合要求的教师均可申请认定导师任职资格,其中:

(1)2023年已认定导师任职资格的教师已满3年任期,应重新提交申请,同时应提供2次院级及以上研究生导师培训证明。

(2)2024年、2025年已认定导师任职资格的教师,同一招生专业在本年度无须重复认定。

二、认定类别

导师认定类别分为3类,分别为学术学位导师、专业学位导师和产业导师。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人填写相应《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提交至申请人所在学院,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申请人所在学院开展申请材料审核和申请人员师风师德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整理填报《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名单汇总表》。请于4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含佐证材料)提交至学位点所在学院。

3.学位点所在学院根据要求做好评审工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请于5月15日前将评审结果(公示文件、汇总表、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研究生处邮箱:yjsc@fjut.edu.cn,邮件主题请以“xx学院+报送硕导申请汇总表”命名。

四、其他要求

1.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认定工作中对申请人的学术论文级别认定,可同时对照《关于支持高质量学术论文产出的试行办法》(附件3)或《福建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论文认定办法》(附件4)标准执行。申请人在填写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时,请在“期刊类别/论文级别”一栏明确注明执行标准。

《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与《福建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论文认定办法》中关于论文级别对应关系如下(仅用于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认定工作):

《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

《福建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论文认定办法》

理工类“三高论文”

AAA类学术论文、AA类学术论文、A类学术论文、B类学术论文、C类学术论文

理工类“核心论文”

D类学术论文

非理工类“三高论文”

AAA类学术论文、AA类学术论文、A类学术论文、B类学术论文、C类学术论文;

非理工类“核心论文”

无

2.各学位点所在学院应具体制定不低于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的招生资格认定办法,并按相关程序组织认定导师招生资格。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和导师招生资格名单(需要学院正式发文)请于8月31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导师招生资格名单应同时在本院网站发布。

3.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认定工作,请各申请人及相关学院严格按照《硕士生导师佐证材料报送说明》(附件10)的要求,认真做好导师申请佐证材料的填报与审核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3085

 

附件:

1.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

2.福建理工大学硕士点一览表

3.关于支持高质量学术论文产出的试行办法

4.福建理工大学高质量学术论文认定办法

5.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免评审)

6.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学术学位)

7.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专业学位)

8.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产业导师)

9.福建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名单汇总表

10.硕士生导师佐证材料报送说明

 

 

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