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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1-12 浏览次数:358

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14]127),计财处将于2014年底清理2011年前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见附件1),请有结余款项的各重点学科务必于年底前合理使用项目结余建设经费。如年底仍有结余款项将由计财处收回。同时完成《××学科建设执行情况报告》。

要求如下:

一、重点学科建设执行情况报告

学科建设办公室将对学校立项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请相关院系撰写自立项以来《××学科建设执行情况报告》,并填写《福建工程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简况表》(见附件)

内容包括:

1.根据《立项报告》内容逐一撰写各部分内容完成情况。主要包括重点学科建设总体情况;投入指标:学科经费投入情况分析,学科团队建设,实验研究平台建设;产出指标:科研成果建设(国家级、省部级、厅局市级、校级),论文发表(三大检索、CSCD刊物、CSSCI刊物),专利,教学成果(国家级、省部级、厅局市级、校级),人才培养(硕士点建设、新增专业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学术交流等,各重点学科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评价项目。各重点学科需根据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各部分内容评价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最后绘制一张总表(××学科建设投入产出指标评价汇总表)作为附件附于《××学科建设执行情况报告》之后;

2.对未能如期完成立项报告目标的部分,阐明原因;

3.对立项建设以来所取得的成绩进行自我评价,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4.列出主要大型设备清单,同时提供立项建设以来费用支出清单,附于《××学科建设执行情况报告》之后;

5.各部分内容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二、检查与验收

学科办将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各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将提交学校。

《××学科建设执行情况报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331,拟评审时间为20154月中旬。

三、排版要求

1.见附件2

2.建设总报告要求提交纸质版(一式十份)和电子版,目录部分请按照自动索引方式列出。

3.《福建工程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简况表》单独装订成册。

4.佐证材料按目录清单装订成册(一份备查)。

四、联系人

联系人:杨延烁电话:22863083

研究生处邮箱:yjsc@fjut.edu.cn


附件:1.2011年前立项重点学科清单

     2.排版格式

     3.福建工程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简况表

4.xx学科建设投入产出指标评价汇总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11-12

关于开展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2011年前立项重点学科清单.doc

附件2:排版格式.doc

附件3:福建工程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简况表.doc

附件4:xx学科建设投入产出指标评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