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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理工大学关于开展省级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学科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14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学院:

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轮“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4〕11号),现组织我校相关立项建设学科开展自评工作。

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立项建设主干学科积极牵头、支撑学科(附件3)积极配合,依据学科建设方案逐条对照检查,全面总结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建设成效,凝练标志性成果,检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深入分析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

各建设学科依据中期自评提纲(附件1)撰写建设学科自评报告。报告撰写应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总体论述和典型案例相结合,注重用事实说话。原则上,学科中期自评报告不超过5000字。自评报告应与省级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监测系统(主干学科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各建设学科请于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前提交建设学科中期自评报告、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表(附件2)。报告封面加盖主干学科所在学院公章,电子版(word文件)发送到研究生处邮箱yjsc@fjut.edu.cn。建设学科自评报告以“建设学科名称+中期自评报告”命名。报送的所有材料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3085。

 

附件:1.福建省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学科(主干学科)中期自评报告(提纲)

      附件1:福建省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学科中期自评报告(提纲).docx

      2.福建省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学科(主干学科)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表

      附件2:福建省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学科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表.docx

      3.2022年申报立项建设学科(分院发送)



福建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2024年9月14日